近日,农业农村部表示,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对于稳定农民的预期非常重要。但是,要促进农业稳定和发展,除了土地承包,还需要更多配套措施。
如今的农业农村形势已与二三十年前有很大不同,仅仅靠延长土地承包期,难以解决农业农村的新问题。要鼓励农业投资,促进农业发展,需要更好地保护农民和农业投资者利益,尊重农业从业者的权益,将农民和农业投资者作为发展农业的主体。
由于城镇化和老龄化,农村青壮年人口大量向城镇转移,留守在农村的,往往是老弱病残,他们即使有承包地,也渐渐无力耕作。家庭农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解决这一现象的办法。政策鼓励家庭农场、民营资本通过流转承包土地的农民的经营权来投资农业,但经营权与承包权相比期限较短,往往只有5年,很难给农业投资者以稳定预期。此外,农业投资者,尤其是外地的投资者流转了农村土地,在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农作物被当地村民偷盗等现象。如果不严加制止和处罚,经营者利益就无法保障,投资积极性将大受打击。如此,农业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护,其投资的积极性受到打击,难免萌生退意。
除了被偷,农业从业者还面临着不少随意的干涉。近期,一些地方打着整治耕地“非粮化”的旗号,把农民种植的经济作物铲除,引发争议。如果政策一会儿鼓励种经济作物、养经济畜禽,一会儿又以各种名义处罚,也让农业从业者无所适从。
总之,农业要发展,除了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期,更要尊重农民的经营自主权,保护新型农业主体的利益,多服务、少干预。只有如此,才能有稳定的预期,才能吸引更多人、更多资金投入农业,投入农村。
(《南方周末》8.3 辛省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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