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来临,面向孩子的各种体育运动类培训火起来。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至2022年,涉未成年人校外培训期间侵权案件的数量呈逐年增加趋势,八岁以下受伤的孩子占七成。
过度“鸡娃”,5岁男童带伤训练两次骨折
半年前,5岁男孩被父亲送进了跆拳道馆。在一次训练中,男孩与其他孩子发生碰撞后摔倒,左侧锁骨骨折。由于跆拳道考级时间临近,受伤后20天,还绑着锁骨带的男孩又被父亲送进了训练馆,再次发生骨折。
家长将跆拳道馆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跆拳道馆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在孩子第二次受伤过程中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应承担相应责任。孩子在未拆锁骨带的情况下就继续训练,对伤情愈合产生不利影响,增加了同一患处再次受伤的隐患。孩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自担一定责任。最终,法院判定跆拳道馆和孩子各自承担50%的责任。
在给孩子报体育类培训班之前,家长与教练应充分沟通,了解项目的风险,并提醒孩子遵守训练规范。如果孩子受伤,一定要及时就诊,等孩子恢复到健康状态,再循序渐进地参加适合孩子身体状况的运动训练。
机构失管,课前的打闹让孩子摔断手臂
在某体能馆里,小学员正进行课前的自由活动,一名女孩在与一名男孩打闹时,被男孩推搡从训练器材上摔下来,导致右臂骨折。
女孩家长将男孩一家以及体能管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事发时男孩已经年满8周岁,对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危险后果,应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同时,事发时体能馆老师并未对场地内学生玩耍活动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存在一定过错。最终,法院判定男孩一家和体能馆各承担50%的责任。
儿童常常会把体能训练设备当玩具,从而引发事故。家长要叮嘱孩子正确使用训练器械,培训机构也应对器械的操作方法作出细致指导。
教师失职,7岁女孩下腰摔倒致瘫痪
舞蹈培训课上,7岁女孩小蕊在下腰时摔倒,老师让她趴在地上,为其进行了按摩。半小时后,小蕊的双腿无法站立,机构才通知家长。经医院诊断,小蕊为无骨折型脊髓损伤、双下肢截瘫。
小蕊家长将舞蹈培训机构诉至法院。经法院查明,事发当天,舞蹈老师在学员们没有充分拉伸做好准备活动的情况下,要求学员们自主练习下腰动作。小蕊在并未掌握独立下腰动作且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未能控制好身体,因此摔倒。后来,小蕊身体出现明显不适时,老师也未及时救助、通知监护人,错过最佳治疗时机。法院认定舞蹈班应当承担小蕊受伤的全部赔偿责任。
儿童练习下腰等高难度动作不当或保护不力,易导致脊髓损伤甚至瘫痪等悲剧。家长应根据孩子身体条件选择合适的培训课程。同时,培训机构也应加强从业人员相关资质审查,定期组织安全方面的培训学习。
(《北京晚报》7.2 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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