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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3年06月21日 星期三

    客观看待大城市的“虹吸现象”

    《 文摘报 》( 2023年06月21日   06 版)

      城市与城市间存在长期的竞争合作关系。当一个国家的现代化程度不够高、经济规模不够强、产业链不够长时,城市间的竞争关系大于合作关系,低端产业的产业链短、附加值低,城市间的竞争接近于零和博弈,互相挖产业是常态也难以避免;当现代化程度提高后,现代产业的规模经济延长了产业链,产业链的上下游关系就会体现为城市间的辐射、带动与联动作用。

      具体而言,城市之间会形成某种特定分工,比如核心大城市发展现代服务业,实际上也服务于自身及周边中小城市的制造业。例如,上海的生物医药、机器人研发,生产实体可能落在苏州或常州。

      在区域一体化进程中,社会存在一种片面理解,即大城市会虹吸周边中小城市的资源,剥夺其发展机会。这其中存在两个认识误区:

      一是如果只单纯将城市视为特定的行政建制区划,对区域边界外必然会表现为虹吸现象,但如果将大城市视为一个都市圈的核心地带,所谓虹吸实际上是大城市成长为都市圈过程中,郊区也受到了中心城区的带动,整个都市圈形成了区域经济的增长极,发挥了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我们的调研显示,一个现代大城市对外围制造业的辐射带动作用范围集中在100公里左右的半径以内,这是客观的经济规律结果,对于省域内经济的集聚发展既不需要盲目抑制,也不需要刻意扶持。

      二是部分省份和区域是否适合扶持第二中心要结合地方发展的实际需求。中国具有双中心的省份基本上都是在沿海省份,其中一个是省会,另一个是大港口。中部的省份例如安徽,省会合肥具备产业集聚能力但并不临江,因此临江的芜湖发展成为第二中心具备现实必要性。而在其他的中西部省份,省会本身就是具备行政和经济功能的大城市,也是省内自然地理条件最好的地区,这时,是否需要通过行政力量打造第二中心还需结合城市发展规律判定。

      城市群内部(或者说省域范围内)较外围的地区,需重点关注两个维度:一是与中心城市的距离,远离中心城市的地区不宜贪大;二是自身的特色产业,要加强竞争力,从而与中心城市间构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梯度发展的功能格局。

      (《北京日报》6.12 陆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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