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陪伴是符合儿童成长需求的关键性措施,也是家庭教育最重要的基础。儿童友好的陪伴才是真正有利于儿童成长的陪伴。所谓儿童友好,就是要尊重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基本权利。可以说,这是亲子陪伴的四大法则。
第一法则是尊重儿童的生存权。生存权是指儿童享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以健康权为例,保障儿童身体健康的三个要素是睡眠、饮食和运动。第一是睡眠,教育部等部委规定,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第二是饮食,如今肥胖儿童比比皆是,需要引起重视。第三是运动,儿童需要每天在校内和校外至少各运动一小时。
第二法则是尊重儿童的发展权。发展权是指儿童享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包括儿童有权接受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有权享有促进其身体、心理、精神、道德等全面发展的生活条件。需要注意的是,儿童需要的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需要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而不是片面的发展。
第三法则是尊重儿童的受保护权。受保护权是指儿童享有不受歧视、虐待和忽视的权利。在今日中国,打骂孩子的现象减少了许多,但是,在精神上歧视孩子或以语言暴力的方式伤害孩子的现象依然比比皆是,例如孩子考试成绩不理想时对其的精神暴力等行为。
第四法则是尊重儿童的参与权。儿童的参与权是指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当今家庭教育中,忽视儿童参与是普遍现象,但实践证明,现代儿童参与家庭教育的能力越来越强。如苏州市科技城实验小学的许多学生家庭流行的家庭会议模式,因为儿童的积极参与,解决了诸多家庭生活难题。
(《中国教育报》5.27 孙云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