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风向标,选什么样的人,就会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选对人用好人关乎党的事业接续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
少数党员干部置党纪国法、组织要求于不顾,破坏干部选拔任用正常秩序,乃至在选人用人上违规谋取利益。有的利用职务便利、职权影响为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如云南省广南县原常务副县长高燕文收受40余名教师、政法干部所送现金达30余万元;又如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谢宏儒践踏组织原则,多次违规突击提拔调整和任用干部。
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要把选人用人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
(《中国纪检监察报》5.23 张彦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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