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颁布的《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5月1日起施行,规定国家和省级医保部门两个层级负责组织相应范围的飞行检查(指事先不通知被检查部门实施的现场检查),允许省级医保部门组织开展省际联合、交叉飞行检查,构筑起国家、省内、省际上下呼应、左右联动、梯次互补的全国“一盘棋”式飞检格局。
陕西省宝鸡市医保局原副局长齐有智表示,和过去相比,此次出台《办法》解决了四大问题:
一是解决了过去飞检程序不严谨的问题,新办法从启动、组织、检查、处理等方面完善了飞行检查程序,提升了飞行检查效率。
二是解决了过去飞检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一些执法记录、询问笔录不完整;证据不充分;检查人员违反纪律等,新办法规范了检查行为。
三是解决了检查结果应用问题,例如行刑行纪衔接不到位,以罚代管,以罚代改等问题,新办法做了具体规定,并提出“回头看”,将进一步增强震慑和打击作用。
四是解决了普遍存在的“熟人社会”的监管难题,通过“上查下、交叉互检”,可有效破除地方保护和行业潜规则,保证飞检正常进行。
(《新华每日电讯》 5.2 高瑞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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