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结婚前和开发商签订协议买了一处商品房,当时付款80%,其余是银行贷款。房产证是婚后才办理的。请问律师,这处房产是否属于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丈夫和我一起归还银行贷款,这笔钱又该怎么认定?
【律师解答】:
由于该房屋是你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只不过产权证在婚后才办理,因此这处房屋仍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至于该房屋剩余的银行贷款,如果婚后由你们共同归还,那么你丈夫归还的部分,应当视为他对你的个人债权。
如果你们离婚,你应当把这部分款项归还给丈夫,或者在分割财产时先予以扣除。
(《上海法治报》4.17 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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