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丽江永胜县,有一个以鸟为图腾、姓“nià”的傈僳族家族。这个“nià”字是上下结构,上半部分是少了一横的“鸟”,下半部分是“甲”。由于在公安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无法输入和显示,给村民带来种种不便,村民只能改姓“鸭”。
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近年来,多部门一直在推动解决群众因姓名中含有生僻字带来的各种生活不便问题。从1994年的不到6000个汉字,到现在超7万个,公安人口信息库专用字库不断在扩容。针对少数民族文字,公安部门还专门设有生僻字库,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在姓名问题上的困扰。
早在2016年,公安部就会同国家民委、教育部、工信部等14个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在政府管理部门和社会公共服务信息中统一姓名采集应用规范的通知》,推动社会各用证部门加快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确保居民身份证的有效识读和相关业务的正常办理。不论是从保护传统文化的角度还是从尊重公民姓名权的角度,相关部门都有必要持续努力。毕竟,全村改姓涉及的已不仅仅是个人问题,而姓名又关乎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工人日报》4.25 谢庆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