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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3年03月25日 星期六

    被直播套牢的女孩

    《 文摘报 》( 2023年03月25日   01 版)

        直播行业或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梦工厂”,吸引着无数普通人。但红海之下,可能暗藏旋涡。

        艰难的退出

        萧萧正在等待仲裁的最终结果。她只当过近5天的主播,如果输了的话,就要为此付出近12万元的代价。

        24岁的萧萧在杭州生活,一次下班路上,一位经纪人主动搭讪,认为她适合做主播,邀请她去公司面试。那是一栋写字楼的第19层,宽敞、明亮、精致。她平时喜欢唱歌,留着及腰的长发,性格不怕生,“做主播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她想。

        她爽快地签约了。电子合同长达十余页,上面都是密密麻麻的小字,她毫不设防地用手指在屏幕上签下名字,对方立即给了她3000元签约金。

        去年8月13日开始,她每天下班后便前往公司直播,按照要求一次直播6小时左右,从晚上八九点钟到凌晨三四点钟,但她几乎没什么观众,5天后,她渐渐体力不支。注意到她的状态,运营工作人员建议她停播退出,“再这样下去你会猝死”。

        衡量过后,萧萧也认为自己应该退出。这时,公司要求萧萧返还3000元签约金。“我非常愿意还,可是我也强调,公司要跟我签一个解约协议作为凭据。”但她没想到,自己的诉求遭到了拒绝。萧萧一再坚持,对方便留了一句,“你等着法务通知吧”。

        22天后,她收到了一份通知。公司已经向她提起仲裁,要求她赔偿共计约12万元的损失——她直播5天获得的收益仅124.8元。

        萧萧不能理解。在她看来,明明公司先提出解约,怎么被起诉的成了她?为什么她愿意返还签约金,公司却不愿签解约协议呢?她仅仅直播了5天,怎么会被索赔近12万元?

        和萧萧签约的是杭州巡洋文化传媒公司,记者找到了另外两名曾在这家机构担任主播的女孩,她们也遇到类似的解约困境。陈瑶瑶记得,自己和朋友一起签约这家公司,直播了一周左右,她们发现无法获得面试时承诺的保底收入,便想离开。这时,对方同样要求她们退回签约费。

        “霸王条款”

        直到面临赔偿,萧萧才开始认真研究,自己签下的究竟是什么合同。

        这是一份直播合作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双方仅为合作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经纪关系,这也就意味着条款设计更自由,不像后者受相关法律条文的约束。

        萧萧的律师认为,在协议中,萧萧与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明显处于不对等的地位。

        举个例子,合同要求主播“每月的直播有效天数不低于26天,每天直播有效时长不低于6小时”。但有效时长的定义掌握在公司手中——“符合甲方直播内容及平台要求的直播时长,方可确认为有效直播时长”。主播还需要每月产出优质短视频15个,但此“优质”同样需由公司认证。

        合同还列出了12条“直播行为规范”,比如“灯光昏暗”“内容无创意”“穿着随意邋遢”等,这些都有很大的解释空间,每违反一条就要扣除收益的10%到20%。

        更重要的是,公司掌握着随时修改分成比例的权利。假如你的每月流水少于1.5万元,公司有权不发放保底收入并单方面解除合同。

        与此同时,合同对于公司相关义务的规定则十分宽松,许多被不同机构起诉的主播表示,直播期间公司提供的培训和扶持“实际上约等于0”。

        若主播出现根本性违约行为,公司可从五种方案中择高要求主播支付违约金,至于这些赔偿金额是依据什么制定的,合同并未给出解释。

        看到这些条款后,萧萧终于明白,从签下这份合同开始,她已经一败涂地。

        保密的仲裁

        当萧萧收到仲裁通知时,留给她和律师准备的时间不足一周。

        “近一年,几乎所有的MCN机构都开始走仲裁了。”霍克一直从事主播维权工作,两年来接触过五六百名被起诉的主播。

        “我接到的咨询中,两年前还有50%的主播纠纷是走法院,现在可能不到5%。”他认为这种趋势值得警惕,因为保密商事仲裁无法在网上检索到,机构就不会因频繁起诉影响名誉,这大大降低了MCN机构的“后顾之忧”。

        其次,相比法院,很多仲裁委的通知送达方式并不规范,只通过快递送达当事人,没有电话、短信通知,不少被提起仲裁的主播因不知情而错过仲裁。

        一位被起诉的主播小玖表示,当时仲裁委文件是通过快递寄到她湖南老家的,而她在外地打工,直到微信帐户被冻结,显示她已被强制执行83万元的赔偿金,她才知道自己已经被仲裁了。

        待解的难题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加入了多个主播维权群。年轻、缺乏法律意识是她们的共同点,签约时她们几乎都没有仔细阅读条款,而是轻信机构的口头许诺。在她们的叙述中,机构普遍存在“诱签”行为,譬如“我们一般不会起诉的,想退出随时可以退出”。不同机构的主播都提过相似的细节:工作人员趁其忙于直播时催促签下一系列文件。

        霍克认为,这些被起诉的主播都是“精心挑选过的”,因为几乎没有男性主播或头部主播被起诉,因为“头部主播有的是律师帮忙。只有年轻的底层女主播好欺负”。

        一路看下来,这似乎是一个完美的法律游戏,从签订合同开始,机构、平台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而保密商事仲裁更是降低了起诉主播的成本,让这件事变得“0风险高收益”。每一步都看似合法合规,但却导致了像萧萧一样,直播5天就被索赔12万元的结局。

        难道,这个问题真的无解了吗?对此,北京大学教授薛军表示,有必要成立行业协会,建立“黑白名单”管理,为主播提供能够投诉的机构。“在法治的原则下慢慢规范化这个行业,让它步入一个合理的轨道中。”

        (文中主播均为化名)

        (《解放日报》3.16 夏杰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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