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托育点试行
3月15日,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发布《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家庭托育点是指利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场所,收托人数不应超过5人。一名照护人员最多看护3名婴幼儿,婴幼儿人均建筑面积不应小于9平方米。
(新华网 3.16)
电信领域违法可举报
工信部近日印发《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将于6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了电信领域违法行为的举报处理基本要求,细化受理要求和办理程序,并对分类处理要求和答复、移送等处理要求进行完善。主管部门自收到举报之日起60日内,应当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分类处理。
(央广网 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