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省一策”的政策推动下,农信体系新一轮改革大幕拉开。随着各省政府工作报告陆续出炉,多地农信系统改革部署初露“真容”。业内讨论比较多的包括联合银行、金融服务公司、金融持股公司和统一法人这四种改革模式,从公开信息来看,各地也结合省情,进行“因地制宜”的探索,例如浙江、河南、甘肃选择联合银行模式。
改革背后,是多地农信系统腐败案件频发。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前腐后继”、窝案串案现象。统计显示,包括辽宁、陕西、安徽、四川、内蒙古、山西、海南、山东等近十个省级农村信用联社“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落马。
省联社腐败问题高发频发,充分暴露出其存在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
金融腐败往往与金融风险互为表里、深度交织。地方农商行人士王鹏表示,风险形成有明显“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特征,高管尤其“一把手”作为机构管理者和决策者,其履职行为与机构的发展质量关系密不可分,明确管理机制、规范高管行为、靠实高管责任对于农信合机构风险化解和发展意义重大。
(《中国经济周刊》2023年第3期 谢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