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工作报告指出:“人民法院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对冤错案件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五年来依法纠正五周案、张玉环案等重大刑事冤错案件26件53人。‘依法纠正冤错案件’写入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
公众对冤错案深恶痛绝,是因为人们每次看到这类案件,都会产生一种不安全感:在法治环境尚待完善的背景下,任何人都有可能无辜蒙冤。过去司法工作中的某些错误,损害的不仅是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是法律和司法机关的权威。因此,坚持实事求是,纠正冤错案件,是提升司法工作水平的应有之义。对于事实不清的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尤其不能搞刑讯逼供。对于任何有损司法公平正义的行为,司法工作者都应自觉抵制,坚决说“不”。
从近年国家“扫黑除恶”与反腐工作的成果来看,司法系统的干部成为黑恶势力“保护伞”,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堕落为破坏者,他们乱作为、不作为的行径,也是冤错案件滋生的温床。因此,有关部门需将那些潜藏在司法系统里的“蛀虫”清理出去,以制度性力量避免冤错案件。
(人民日报客户端 3.8 黄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