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宁夏银川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当晚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此事引发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链接且客户已下单,那么就应该交付。
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饶伟律师分析,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则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法治日报》2.2 陈磊 孙天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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