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同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日前,央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回顾2022年,央行、银保监会5月发布通知,将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相应期限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不变。9月,央行、银保监会阶段性放宽部分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决定在2022年底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仍然不变。“此次央行、银保监会决定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是对前期放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政策的延续和深化。”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董希淼认为,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是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具体体现,具有积极意义。一是有利于“因城施策”,授权地方政府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情况调整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二是有助于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及时、灵活地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进行适时调整;三是有助于降低居民住房消费负担,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分析,当前,多个城市房地产市场调整压力较大,价格仍处于下跌通道,意味着下一步将有更多城市可以下调或取消房贷利率下限。董希淼提示购房者,此次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调整的是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而不是首套房贷利率,房贷如何定价仍由银行与客户商定。在当前房地产市场较为低迷、居民住房消费需求不振的情况下,预计多数银行对多数客户将实际执行房贷利率下限。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建议,在不断调整首套新购住房贷款利率的同时,也可考虑进行存量房贷利率下调试点,降低存量购房人的月供压力的同时,还能进一步释放内需,改善房地产市场预期。
(《经济参考报》1.6 张莫 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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