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住建厅发布通报,公布了19365名涉嫌“挂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名单,并提出具体核实、认定、查处要求,督促各地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名单中不乏公职人员。通报指出,公职人员“挂证”的要立即抄送其所在单位及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所谓“挂证”,是指将自己的资格证书挂靠到非供职企业名下,以获取报酬的行为。而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只要“挂证”兼职,无论取酬与否,都已违纪违法。
分析“挂证”取酬的心理,不乏抱有“两头占”想法,抑或心存侥幸,表面看是纪法意识淡薄,说到底还是理想信念不坚定。当官发财,应当两道。公职人员参与到企业经营活动中,不仅容易导致经济组织间不平等竞争,还容易令自己在各式各样的诱惑面前定不住神、立不住脚,逐渐迷失自我、越走越偏。而领导干部参与“挂证”取酬,也极有可能演变为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滋生腐败。
“挂证”取酬屡有发生,折射出监管有漏洞,监督不彻底。对此乱象,纪检监察机关要擦亮监督探头,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坚决从严查处,对行业主管单位治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要善于打“组合拳”,利用好信息技术手段,将专项整治与日常教育管理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中国纪检监察报》2022.12.30 韩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