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思想,最早出自南宋士人王伯大的《四留铭》:“留有余,不尽之巧以还造化;留有余,不尽之禄以还朝廷;留有余,不尽之财以还百姓;留有余,不尽之福以还子孙”。
在《说文解字》中,“留”是“止”的意思,“余”是“丰饶”的意思,“留余”的本义是“止于丰饶处”,其引申义就是凡事都要有度,留有余地,适可而止,意在告诉人们在为人做事各个方面勿过、勿满、勿贪。
追寻极致、抵达完美、止于至善,是我们应有的潜在目标和行为准则。但在一些情况下,留余忌尽的理念,同样值得深思。擅画者留白,擅乐者惜声。比如,古人谈雕刻方法时,认为“刻削之道,鼻莫如大,目莫如小”;高明的画家作画时,入画的景物再多,都要在画面上留出三两分空白之处。他们讲究的就是留余,凡有余地,就不容易失败。
知足常乐,满而不盈,是人生的幸福。一个人懂得留余,善于取舍,体现的是一种豁达闲适的良好心态和洒脱的精神境界。北宋文学家黄庭坚的一位邻居,自称“四休居士”,黄庭坚向其求教“何谓四休”,此翁笑曰:粗茶淡饭饱即休,补破遮寒暖即休,三平二满过即休,不贪不妒老即休。黄庭坚闻之,大为赞叹。能满足于已有的物质,过平淡的日子,明白内心真正所求,不被虚名浮华所裹挟,不被名声利欲所熏心,此为人生最好安乐之法。
“终见乘桴去沧海,好留余地许相依。”一个做到留余的人,必定具有大视野、大胸怀和大境界。
(《中国纪检监察报》2022.12.30 褚继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