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日前印发《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再次强调,人员支出用于人才引进的,东部地区高校不得用于从中西部、东北地区引进人才。在我国,人才“孔雀东南飞”现象由来已久,给抢人大战降温逐渐成为各方共识。
然而在笔者看来,欠发达地区高校留人不能只靠保护性政策。欠发达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并非意识不到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高度依赖人才储备。只不过,当他们面对发达地区城市和高校十倍、百倍于自己的资源配置,除了饱受困扰却毫无办法。发达地区高校在挖人时,一般都认为其行为促进了人才在地区之间的良性流动和新陈代谢,并不会认为自己的行为导致了恶性竞争。而主管部门也很难真正认定哪些挖人行为是“恶性”的,哪些挖人行为是“良性”的。
因此,应当逐步建立一种全国性和地区性的行业自律约束机制,以此抵制恶性竞争。地区间的人才引进资源配置允许有差异,但超出一定的界限就会被披露,甚至在行业内部受到共同的抵制和惩戒。高校也可以积极响应主管部门的政策倡议,约定同一地区人才薪酬最高限额。
欠发达地区高校也应当致力于为学术提供高效而便利的服务,在有限资源约束前提下,为学术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术环境。各地方高校需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企业发展,坚持分类发展、特色发展,引导高校教师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充分的互动和合作机制。当学术人员在所属的专业领域形成扎根本地的资源吸纳机制,事业留人和感情留人才不是一句空话。
人才争夺和人才流动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由之路。我们迫切需要通过建立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引导学术人员更好地扎根地方服务,在高校内部构建更好的学术服务体系,尽可能减少人才无序竞争的负面作用。
(《中国科学报》12.20 张端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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