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为促消费、稳经济,多地近期密集发放新一轮消费券,涉餐饮、家电、文旅、百货等多领域,规模普遍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轮消费券发放有省一级的,如福建省安排2亿元支持各地发放消费券;有市一级的,如海口市联合饿了么平台投放350万元外卖消费券,市民可领取总计价值最高134元的消费券红包;甚至部分区一级也发放了消费券,如深圳市福田区发放2000万元消费券、深圳市龙华区发放3000万元消费券。从消费券支持的消费类别来看,服务性消费类别集中在餐饮消费、文娱旅游等,商品消费则集中在汽车、家电、家具等大件领域。比如,广州市消费券涵盖轻茶餐饮、超市、电商、百货、正餐住宿五大类,面值从10元至100元不等,总金额达3000万元;武汉市从12月8日开始发放家电家具消费券,投放总金额1000万元。在文娱领域,湖北省于今年12月20日、12月21日开始在全省投放体育类通用消费券和滑雪运动消费券;新疆于今年12月下旬至明年2月发放5万余张、总金额400万元的冰雪旅游消费券。
政府出资、平台商户联动、消费者获益,消费券拉动经济的乘数效应明显。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统计,疫情防控期间消费券的杠杆效应普遍达到3倍以上,在有些城市甚至达到9倍以上。
知晓了发放消费券的必要性,如何发,也很讲究。消费券的发放既不是直接发现金,也不能是普通民众“抢到也不敢花”的花瓶,一定要避免门槛高、限制多、优惠计算方式复杂等弊端。过往经验显示,不少地方的消费券领取方式和使用方式不太友好,甚至导致一些老年人根本拿不到、不会用。这一轮,不妨尽可能地减少消费券使用的品类限制,简化消费券使用规则,适度延长消费券使用时间。
说到底,消费券的资金来自财政,多发一些消费券,正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各地在量力而行的同时,也不能有“心疼钱”“亏不亏”等功利心态。从更大格局、长远利益来看,消费券不只是让利于民,对疏通消费链、优化供应链、盘活产业链都有促进作用,最终迸发的是几何级的社会效益。
(新华网、《光明日报》12.16、22 胡林果、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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