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家属随军及落户有关政策
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批转《关于调整规范军人家属随军及落户有关政策的意见》,明确现役军官(含警官)和三级军士长以上军士(含警士),以及驻艰苦边远地区、三类以上岛屿和西藏自治区部队服役的一级上士,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批准可以随军。落户30日之内,军人应向所在旅(团)级以上单位报告和备案。
(《新京报》11.27)
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高校毕业要求
教育部、国家语委日前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将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及标准纳入毕业要求,支持高校开设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口语表达、经典诵读等语言文化相关课程。
(《中国青年报》11.30 叶雨婷)
广州:持居住证人员可参加居民医保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12月起施行,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的非广州户籍居民也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医保部门已开通参保登记预受理“绿色通道”。
(《羊城晚报》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