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我国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实现“18连涨”。然而,从2009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直到2022年,13年间,中央基础养老金标准经过4轮调整从55元涨到了98元,仅上涨了43元。在个人缴纳标准偏低的情况下,全国大多数省份的农民仅靠每月领取100多元的养老金,显然不能支撑养老需求。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杨立雄建议,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农村养老金水平,与城镇职工退休金的增长速度相一致。
长期以来,我国重点发展城市社会保障,对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视程度相对较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世贤认为,“主要是因为农民有土地,而土地本身就能够养老,所谓农村家庭养老其实还是指土地收益养老。”即通过农村宅基地改革,采取“自愿有偿退出”原则,允许部分地区农村把老人的宅基地以及附属的房屋和承包耕地退还给集体,以此置换成养老服务。
目前在浙江、山东等地已探索“以地养老”模式,通过有效盘活农村闲置或低效土地资源,建设老年公寓或者互助幸福院,解决农村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让生活在农村的部分老人能够得到多一份保障,值得其他更多地区借鉴。
(《中国经济周刊》2022年第22期 王红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