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平台经济是我国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平台经济在市场层面的乱象,我国加强了对平台经济的治理,平台经济竞争秩序稳步向好,但还需要进一步结合国家发展引导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重点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引导平台经济补齐创新“短板”。从高价值专利看,无论是拥有量还是被引率,我国平台企业的表现都有待加强。国家应多举措支持平台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加强基础性研发,鼓励有条件的平台企业加大基础研发投入力度,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使我国平台企业摒弃过度同质化、低水平的竞争,回归健康竞争、回归创新为要的逻辑。在模式创新的“长板”基础上,更加注重底层技术创新“短板”,成为突破数字经济领域“卡脖子”技术的先行军、主力军。
二是引导平台经济参与国际竞争。随着我国平台经济进入存量竞争阶段,积极推进全球化发展,寻找新的用户增长来源是平台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向。我国政府、行业协会等应加强助力平台企业全球化发展的支撑保障措施,支持企业参与数据跨境流动、数字货币等领域相关议题谈判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国际协调,探索在跨境电商、电子支付等优势领域,率先形成国际通用规则的“中国方案”。
三是引导平台经济赋能实体经济。我国平台经济具有较好的数据贯通能力和智能分析能力,能够更好地帮助实体经济升级营销模式,提升管理决策效率和营销系统化能力。还可以利用平台应用的能力,提升实体经济中的产业链协同协作效应。因此,政府应积极地引导、支持消费互联网平台转型发展,对平台企业在新技术、新业态等方面的探索和投资布局给予更大的包容与支持,发挥平台优势助力构建我国自主可控的产业生态,在上下游联动、数实融合中创新孵化。
四是引导平台投资秉持长期主义。政府应引导金融资本积极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引导资金投向个性化高附加值的技术创新领域,使金融资本逐渐转向依靠基础技术和实体经济实现长期增值。
(《北京日报》11.14 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