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招弟”们顺利改名
在广东某地政府官网互动版块上,名为“群娣”的女子留言,先后提交两次改名申请都被不同理由驳回。当地公安局回应:“您的名字未违背公序良俗,提交的改名理由不充分,故审批不予通过。”
世界上有许多“奇葩”的名字,但“招弟”这类名字含义非常明确,而且是女性独有的尴尬。它们暗示着主人的微不足道,仿佛她们只是一个“招”来“迎”来弟弟的工具。这样的名字赤裸裸地鄙视女性,指向的是一种落后的性别观念。谁也不愿意带着自卑感生活一辈子,正如有法学专家提出的,不允许基于情感等主观原因申请变更姓名,那几乎等于剥夺了个人变更姓名的权利。
(光明网 11.9 土土绒)
买“自发热”秋裤别头脑发热
冬日逼近,秋裤逆袭成时尚单品,看上去轻薄又保暖的“自发热”秋裤赢得年轻人青睐。然而,这些所谓的“高科技秋裤”真的管用吗?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一种能够真正自己发热的材料,所以不存在能无中生有“自发热”的衣服。即便存在很多种发热纤维材料,也是需要特殊条件下,利用物质相变释放或吸收潜热来调节温度。
浙江省镇江市消协委托质检机构检测显示,各平台店铺的保暖内衣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夸大宣传,且执行标准与“保暖内衣”无关,消费者切莫一遇到“黑科技”就热血上头,轻易被商家炮制的概念、噱头所迷惑,而应按需挑选、理性购买。
(浙江新闻 11.9 仝宗莉)
预制美味应标准先行
当下,我国餐饮业市场规模超4万亿元。受疫情影响,老百姓外出就餐减少,餐饮业受到重挫。开辟新领域成为当下产业链上下游共同努力的方向,而预制菜涉及一二三产业,做强做大预制菜可谓是恰逢其时。但由于标准体系不健全,其中不乏鱼龙混杂的现象,也影响了消费者对预制菜的认知、评价和选择。
有没有统一的、权威的标准,是衡量行业成熟与否的标志。广东、云南、山东、江苏、内蒙古等多地都提出预制菜发展规划,推动当地产业落地和高质量发展。需要注意的是,要防止同一产品不同标准、标准“打架”的现象出现。有关部门可借鉴过往监管经验,同时借鉴国际经验,组织相关行业机构、企业、专家,制定行业发展标准,使其兼具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证券日报》11.10 张敏)
试用期绝非“遥遥无期”
陈先生在2018年6月7日入职北京一家工程公司,两年多内,公司与其签了5份劳动合同,约定了5次试用期,其中有4次试用期被延长。最终,公司以其不能胜任岗位为由辞退。陈先生就此提请劳动仲裁申请,后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三中院审理认定,该公司做法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申请延长试用期、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延长适用期,均不属于突破试用期次数的合法事由。
(《工人日报》11.10 曲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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