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已经明确了构建分配预期的原则。
一个社会有了清晰的分配预期,人人努力、人人参与和人人共享的社会格局就会形成,共同富裕就有了希望。这涉及结果公平与机会公平的关系。
对于公平,大家会有不同的理解,甚至有人趋向于平均主义,过度强调贫富差距的缩小。从这个角度来看,应该怎么把握贫富差距的度?缩小到什么程度社会才可以接受?这个分寸很难拿捏。在社会生产力水平充分发展起来之前,结果公平一定是在底线上实现的结果公平,即底线公平,目的是防止两极分化。
我们讲结果公平,应该更多从底线公平的角度来认识这个问题,并实施结构性改革,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而不是针对贫富差距泛泛地强调缩小,那样的“缩小”很容易落入平均主义的陷阱,导致国家发展停滞不前。
我们在强调底线公平的同时,还要承认结果的差距,就是不设天花板,不搞同步走。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不是同时富裕,实际上是在部分人先富起来、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过程中去不断地促进共同富裕。因此,我们在结果上还得承认差距的客观存在。
除了底线公平上做足文章,更重要的是在发展机会上追求平等,让每一个人的努力与所得相匹配,实现起点公平、过程公平。这实际上是一个分配预期的问题。如果老百姓把分配预期的重心都放到政府身上,就意味着对政府的依赖性大大增强,反而会弱化劳动与所得之间的关系。如果两者的关系出现弱化,大家就不会去勤劳致富,也不会去积极创新,只会等着政府让我富起来。一旦社会形成了这种预期,蛋糕就不可能做大,人的发展也会落空。从当前现实来看,如何努力实现发展机会的平等,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北京日报》11.7 刘尚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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