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种文化传统在整体上皆有其自主的知识体系,同时在道德价值判断领域也呈现出某种相似性。其中,最为经典的案例就是,孔子和亚里士多德都曾用“中庸”来界定德性。
儒家“中庸”的思想意蕴
《论语》并没有对“中庸”的含义展开系统性的说明,而是提醒人们“中庸”涉及了“性与天道”“过犹不及”“忠恕”等诸多方面的内容。经过长期积淀后,儒家学者才凭借《中庸》向人们阐释了“中庸”的思想意蕴。
首先,《中庸》强调,孔子及先秦儒家所谓的“中庸”肇始于某种特殊的人性理论:“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中庸》)作为一切生命的源泉,“天”与其所生成的万物之间分享了相同的本质。如果将这一本体论思想落实到人类社会,那么就等于说每个人都从“天”那里获得了“性”或人之为人的本质。因此,遵循“性”或人之为人的本质也就成为“道”,即评价人们情感、行为的根本尺度。更为重要的是,所谓的“道”尽管广大、精微,然而,其实质又与“庸言”“庸行”相融合。
其次,《中庸》并不仅仅满足于解答“性与天道”的难题,而且试图把“中庸”演绎为成就德性的有效方法。一方面,合乎“性与天道”的君子应该懂得“慎独”的重要性:“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中庸》)另一方面,合乎“性与天道”的君子可以达致“中和”:“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中庸》)因此,人们只有借助“慎独”才能处于“中”的状态,也就是以正确的方式运用“性”或人之为人的本质。在此基础上,“和”则是实现“中”的结果,具有契合事物的本性及和谐共生的意思。
亚里士多德的“中庸”
亚里士多德在用“中庸”(mesotês)界定德性的过程中,同样以自己的人性论作为逻辑起点:“人的德性就是既使得一个人好又使得他出色地完成他的活动的品质。”此处的“活动”是指人的天性当中为人所独有的功能,即运用理性的能力。在此基础上,亚里士多德进而推论出了“中庸”的基本形式:“在感情和实践中过度与不及都是错误,适度则是成功并受人称赞。”
“中庸”寻求的适度不仅有别于过度与不及,而且必须限定在人类生活的各种情境之中。当亚里士多德将“中庸”称为“一个极端”之时,他是用与之相对的邪恶情感和行为来说明这一范畴的确切含义的。换句话讲,他不承认在不公正、怯懦或放纵的行为中存在着适度,因此就等于说要以公正、勇敢及节制作为判断“中庸”的依据。
“中庸”不同理解进路的启示
依据余纪元先生的考证,亚里士多德的“中庸”包含两种意思:一种是介于过与不及的“内在中庸”,另一种是定位于各种情感与行为之中的“外在中庸”。与之相应,《中庸》将孔子分析德性的思想概括成“中—和”结构,而所谓的“中”“和”与亚氏的“内在中庸”“外在中庸”非常相似。从形式上看,孔子和亚里士多德的“中庸”可谓“美美与共”,共同以人性论、避免过度与不足作为界定德性的基本视域,并且确信人的情感和行为能够养成正确、合宜的品质。
然而,就二者所秉承的历史文化传统而言,孔子和亚里士多德的“中庸”又彰显出“各美其美”的特点:孔子及先秦儒家崇尚尧、舜的“允执其中”理念,而亚里士多德则延续了古代英雄社会仰慕高超射箭术的风俗;孔子及先秦儒家尤其注重人与外在生存情境的和谐共生,而亚里士多德则更为强调个人自觉运用理性的重要性。
(《社会科学报》10.27 尚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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