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转冷,不少市民在家做汤都喜欢往里面放少量党参、当归等中药材用作滋补。这件看似“厨房常态”的小事,却因一条处罚让网友不太理解。日前,浙江某月子中心因在鸡汤内加入党参被罚3万元引发热议。
经查明,该月子会所的套餐服务项目上有“补气血汤”,是在鸡汤内加入党参、陈皮给产妇服用,该行为被监管部门定义为在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药品。
《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2013年版《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收录87种可以作为食品原料、香辛料和调味品的物质。2014年《目录》又增加了人参、当归等15种物质,但党参均不在其列。也就是说,在党参获得“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身份前,将其用于食品生产就会违规。
那么,以后喝汤就不能加党参了吗?对于大众来说,自家膳食的添加可以自主。对于经营者来说,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只有通过安全评估,才能拥有合法食用身份。目前,党参仅在甘肃、河北、湖北三地试点药食同源。2020年1月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对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进行生产经营试点工作。专家表示,能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的,必须通过安全性评估,提交成分分析报告、卫生学检验报告、毒理学评价报告等,以确保食品安全。所以,传统用作食品的中药材,未必就可以放心食用。消费者自己制作补汤时,也需慎重。
(《北京青年报》10.14 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