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22年10月19日 星期三

    应进一步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

    《 文摘报 》( 2022年10月19日   06 版)

        经过多年探索实践,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已成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在稳定农业生产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农业保险面临大灾风险的概率远高于普通险种,建立和完善转移分散风险的组织体系和保障机制,将农险公司已承保的农业保险业务风险在更大范围分散的需求日益迫切。2019年,国务院批复设立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标志着我国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促进农业保险行业健康发展、完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取得突破性进展。

        更好满足乡村振兴过程中“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完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迫切需要进一步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

        一是加快推进农业保险立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强化农业再保险制度设计,通过稳定可靠的再保险制度保障农业保险持续扩面增品提标。

        二是推动建立并统筹管理国家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基金,提高抵御极端农业灾害能力,有效应对区域性重特大风险或系统性灾害风险,形成农业风险管控闭环。

        三是加快推进农业保险风险区划工作,建立科学的保险费率厘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为农业保险精细化管理和提高财政补贴效率提供支撑。

        四是加快建设国家级农业保险数据信息系统,推动实现农业保险数据和相关部门涉农数据共享应用,全面提升农业保险信息化、科技化管理水平。

        五是加快优化完善农业支持政策体系,将农业保险打造成为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的重要支柱,发挥政策协同作用,打好政策工具组合拳。

        (原题:发挥再保险作用 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作者: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赵阳)

        (《人民日报》2.10)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