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职称评聘备受中小学教师关注。职称高低不仅跟教师个人收入相关,更是对教师专业能力的认定。但由于相关政策规定了不同教师职级岗位结构比例,使得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竞争非常激烈。人社部、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不少人期盼“新政”能使困扰中小学教师多年的评职称难的情况得到改善。
意见指出,中小学教师岗位等级设置划分为高、中、初级,不再对岗位结构比例做统一规定,而是授权省级人社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省实际情况制定,同时,意见对高级职称的数量给出了参考比例:“十四五”期间,正高级教师岗位数量控制在全国中小学教师岗位总量的千分之五以内。
就职于北方某城市一所教师进修学校的孙娅是小学语文学科的教研员,“新政”让这个有着30年工龄的老教研员异常兴奋。她早在2000年左右就被评为市级骨干教师,几年后,不少同级别教师已被评为“学科带头人”,但她在“骨干”的队伍里一干就是十几年,“因为要求‘学科带头人’的一个‘硬杠杠’,就是必须是正高职称。”但是学校只有两个高级职称的名额,孙娅并没有争取上。类似情况衍生出一种“怪现象”,在不少一二线城市,教师为评职称托关系找门路的事情时有发生。
而一些县乡镇学校则存在另一种“地方粮票”现象,教师在这个学校,学校会给教师更高一级职称待遇,但出了学校待遇就没有了,还是要按照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职称级别来对待。一位中学校长期望,“新政能真正落实到位,打破这个限制,让更多年轻人迅速成长”。
教师职级岗位结构既涉及教师切身利益,也涉及城乡之间、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之间如何平衡的问题。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教师职称评选的标准是什么?不同学校、不同区域的标准能否保持一致?不同学校的教师获得同一职级后拥有的权利是否平等、公平?所以,亟须建立更科学、公正、客观的中小学职称专业评价机制,让教师的职称评定及权利使用都有规可循。
(《中国青年报》9.26 樊未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