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次竞价,24482人在线围观,2022年8月27日上午10点49分,一只起拍价为1000元的蓝金小公猫最终以4080元的价格成交。拍卖的起因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陶某向原宠物猫主人黄某支付81250元购买品种猫,但黄某最终并未卖猫,且只退还了1250元。之后,陶某将对黄某的债权转让给母亲季某,季某向法院起诉黄某。张家港市法院受理后,发现黄某没有其他可执行财产,便查封了他在售卖的12只宠物猫,进行司法拍卖。有网友调侃这是“主债猫还”。那么,私人饲养的宠物能不能被作为财产强制执行?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对欠债人的宠物进行拍卖?对宠物定价时,又参照什么标准?
记者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搜索发现,被拍卖的活物还有金龙鱼、梅花鹿等,更多的是牛、马、驴等家畜。2021年4月,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法院还拍卖过一头3岁的骆驼和一头5岁的土牛。执行法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活物拍品和当地生产情况有关。木垒县是牧区,牲畜较多,被执行人欠钱还不上,就会把牲畜拿出来卖了。
在什么情况下会对宠物进行司法拍卖?“处置活物,往往都是没得选的选择。”法官赵鑫说。当欠债人钱没还完,债主又认为活物有价值,或者欠债人自己申报,又或是从法院的判断来说它确实有价值,那就必须进行处置,“从善意文明执行的角度,实在没其他物品,才会处理活物”。多位受访法官表示,在处理活物拍卖时,由于被执行人对它们有特殊情感,还常会遇到终止拍卖状况。
赵鑫就曾遇过被执行人主动申报了一条养了十多年、价值十多万的金龙鱼。但在准备好上架拍卖时,被执行人找到法院,表示自己对这条鱼非常有感情,不舍得卖,并愿意主动和申请人协调债权债务。最终,双方债权债务达成和解。
“活物拍卖的一个难点就在于评估价格。”赵鑫表示,除非是猪、牛这种市场价透明的,其他活物比较难询价。
北京大兴区法院执行局法官陈红昌曾参与过活物定价。他介绍,涉及活物定价,首先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之间可以合议定价。合议不成,对于市场价一万元以下的宠物,法院可以咨询宠物市场价后直接定价。按照最高法发布的相关规定,法院通常拟定不低于市场价七折起拍活物,给竞拍人预留合理的涨价空间。更加名贵的宠物,就需要专业评估公司参与。
(《南方周末》8.30 韩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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