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刚性需求,坚持租购并举,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是重要的民生问题。9月1日,我国住房租赁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实施,对现存比较集中的住房租赁痛点和难点问题均开出了药方。
例如“隔断房”“甲醛房”、房东的恶意驱赶行为、押金难退等问题,《条例》明确规定,不得打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出租住房应当符合室内空气质量等基本安全标准要求,房东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以及其他故意降低服务标准等方式,或者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强迫承租人变更、解除住房租赁合同,提前收回租赁住房。
很多人以当“二房东”实施房屋转租为一门生意,但在实际情况中,“二房东”卷款跑路、恶意诈骗房租伤害了不少租客,此次《条例》将“个人二房东”纳入监管,规定个人转租住房超过规定数量应当申请住房租赁企业设立登记,并明确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要求,为解决这一顽疾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段时间以来,租金贷的运作模式很流行。实际情况中,租金贷的不规范发展成为一些房屋租赁企业“爆雷”的导火索,造成不少出租人和租客利益受损,租房者常常是在出租方的诱导下,稀里糊涂就签了贷款合同。《条例》明确,住房租赁企业不得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条款。
对于备受老百姓关注的租金和中介费等问题,《条例》也有明确回应。比如,规定住房租金明显上涨或者有可能明显上涨时,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
多年以来,租房市场乱象频现,租赁关系不稳定始终是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阻碍。将住房租赁以条例形式予以规范,是解决住房租赁市场日益凸显的居住问题的客观要求。相信随着住房租赁立法工作的推进,其对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运行和完善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经济日报》9.7 亢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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