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明长久持续、从未中断,已历经五千多年。由于中国文化所处的巨大地理空间和宏大人口规模,中国文明对世界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提供了人类文明持续发展的宝贵政治经验,也提供了人类面对自然环境可持续长期发展的宝贵经验。
“天人合一”的生态意义是人与自然的整体和谐
“天人合一”是中华文化代表性的一个命题,体现了中华文明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观念。其生态意义就是人与自然的整体和谐,而不是把二者看成分裂、对立、矛盾、冲突的。当代生态文化的根本是人对自然的态度,要由剥削夺取自然转变为亲近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而这正是中华文明“天人合一”的原有智慧。
“道法自然”出于道家,其意义是道要顺应、遵循万物自己的生命状态。“道法自然”就是要去除那些对万物自然进程的干预,让万物顺应其本性而存在和发展,人要做的只是辅助其发展。
“万物一体”是中国哲学的一种普遍信念。庄子已有“万物与我为一”之说,僧肇也认为“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都是认为万物与我共同构成一个整体而不可分,包含了人与自然的一体观。这个观点认为,人与物构成一个生命共同体,息息相关、相通相连。
“仁”的生态观要求用伦理之爱对待万物
“仁民爱物”是孟子提出的,它对孔子仁学的突破是,一方面把仁从修身推广到政治领域,另一方面把仁爱延伸至物,第一次把自然事物纳入伦理范围。
程颢发展了孟子这一思想。他提出“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用仁提升了“万物一体”,把“仁民爱物”的伦理态度提高为儒家的生态世界观:“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认得为己,何所不至?若不有诸己,自不与相干。”
这是说从仁的立场上看,人与万物的一体,意味着人要把每一种事物都看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它们与自己息息相关。人要对这种一体性有充分的自觉,物不是我的他者,物就是己,是我的一部分。人具有这种自觉,就会对万物充满爱,所以这是对孟子“爱物说”的新论证。这一思想的目的就是引出对物的爱,从而它的道德内涵也就高于责任。
王阳明说:“若夫至仁,则天地为一身”,“夫人岂有视四肢百体而不爱者哉?”把“天地一体”或“万物一体”提高为仁,就是要导出对物的伦理情感——爱。可见,仁的生态观把人与自然的关系规定为伦理关系,要求用伦理之爱对待万物。朱子对孟子“仁民爱物”的注释是“爱谓取之有时,用之有节”,其实有时、有节只是规范,不是伦理的爱,仁是要求把物视为身体的一部分加以爱。
强调“泽被后世”,从不短视看待生活
“为长远计,为子孙谋”,是一种代际的伦理责任。中国文化强调“泽被后世”,从不短视地看待生活,总是长远看待资源的开发使用。“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也是中国文化的价值观。
中国人不推崇只顾自己、不顾后人,而是“为子孙保留一方水土”。这都是因为,在根源上中华文化不是以个人为本位的。个人只有有限的一代,而中国文化中的人是代际传承、代际共在的。人的生命既是祖先生命的延续,又将延续到子孙后代。所以人不仅要感恩前代祖先,也要造福子孙后代,这才完成了人的使命和责任。
中华文明注重提高道德自觉,认为自然不应被排除在人类道德关怀之外,在人与物之间建立起伦理的关系、伦理的责任和伦理的感情。这是中国文明对生态价值观所作的贡献。
(《北京日报》8.29 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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