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约有4000万人,失能老人的照护以及“失能家庭”的负担问题成为社会关注重点。长期护理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为失能人群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也被称作除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保等“五险”之外的第六险,它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自2016年启动试点以来,目前长护险已覆盖49个城市、1.45亿人。累计待遇享受人数约172万人,人均报销水平约每年1.6万元,基金支付占到个人基本护理费用负担的70%左右,不少试点城市在覆盖职工医保参保人的基础上,推广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很多人对“失能”最直观的理解是卧床、瘫痪等,但究竟怎样的状态才是“长护险”意义上的“失能”呢?“失能”的等级又如何评定?这些评估问题在试点之初,不少城市各自为政,且评估标准相对简单,分级临界点容易产生争议,如何确保失能评估的公正和客观成为当务之急。
国家医保局、民政部于2021年8月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并于今年1月印发配套操作指南,失能等级评定细化为轻度1级,中度2级,重度3~5级。目前,各试点城市都在向国标过渡。
随着长护险运行逐步成熟,各试点地区也在积极调整长护险涵盖的服务项目。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王震表示,“我们好多时候面临一个什么问题,你是把钱筹起来了,但是你买不到合适的服务,我们还缺乏一支专业化的护理人员组成的队伍。现在长期照护这个行业,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还比较低。我们这个长期护理保险,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是要通过购买服务来鼓励和支持引导长期照护服务供给行业的发展。”
(央视新闻客户端 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