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南方某大学将拟定新的研究生资助标准,从原来硕士生5万元/年、博士生10万元/年变为硕士生4万~6万元/年,博士生开题前7万~9万元/年、开题后9.5万~13万元/年。
在国内,研究生的“资助”一向都由许多部分组成,其中包括国家补助金、城市生活补助、各种级别或类型的奖学金、导师资助金、助教或助研津贴以及课题组的劳务费等。虽然与企业员工相比,多数博士生仍属于“廉价劳动力”,但多重角色获得的多种“工资”实实在在地吊高了所有博士生或准博士生的胃口,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赚钱或养家也俨然成了一种理想。
在这样的背景下,给博士生和硕士生许诺超过其他高校两三倍的高额资助,不仅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其负面效应恐怕还要大于正面效应。
因为高额的资助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招生规模不大,一是经费相当充足。由于不具备第一个条件,国内许多顶尖高校只好退避三舍,又由于没有“花不完的钱”,多数高校也只好驻足观望。即便是准备实施此类行政措施的高校,在度过了建校初期地方政府大规模经费投入的“黄金期”之后,是否还有能力保证这一行政措施的继续实施,也是一个问题。
学生是大学的主体之一,公司化的管理让其身份复合化,也同时影响到大学本身的定位和社会身份。简单地说,这样发展下去,大学是教育机构还是企业,或与之相应的培训机构、附属科研机构,则变得模糊不清。而许诺高额资助,如果操作不当的话,很可能是在为大学本该止步的市场化进程推波助澜。
再回过头来看被吊高胃口、渴望获得高资助的博士生。公司化的大学是讲投入产出比的,高额资助不再是生活补贴,而是实际的工作薪酬。薪酬高就意味着责任大,责任大就意味着压力大。高额资助当然会引得无畏的“勇夫”前来,但有多少真正热爱理论研究和基础科研工作的学生愿意或敢去报考,仍是一个未知数。
(《中国科学报》7.19 尤小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