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的目的是提高收入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等。要发展就必须有创新,让劳动生产率的水平越来越高成为发展的主要来源。对于创新,不管是自主研发还是引进消化吸收,都需要靠企业家。企业家创新会面对很大的风险,如果成功获得的回报比较高,他们的收入水平也会比较高,这是给予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必要激励。如果这些创新成功的企业家没有比较高的收入,那就不会有人有动力去追求创新。如果不创新,经济发展就会慢。
共同富裕这个目标是我们党和国家一直都在追求的。但最近社会上不管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有一个疑问,“提共同富裕是不是要劫富济贫?是不是要大家都拿平均收入?”如果是那样,必定会影响企业家的创新精神,从而引起一些人对中国未来发展的疑虑。共同富裕是不是一定要牺牲企业家精神?不见得,这取决于如何实现共同富裕。
从新结构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如果我们在技术创新、产业升级时遵循比较优势,就可以在初次分配时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而且能够给政府更大的空间进行二次分配。原因在于,如果在技术创新、产业升级时按照比较优势进行,就会有最低的生产成本,并且在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共同作用之下形成竞争优势。这当然会使我们得到效率。
由于低收入者的收入主要靠劳动所得、靠就业,高收入者的收入更多靠资本收益,如果我们按照比较优势进行创新,形成竞争优势,就可以创造最多的就业机会,就会是有利于低收入者的发展。不仅如此,如果按照比较优势发展形成竞争优势,经济发展会更快,资本积累也会非常快。资本就会逐渐从相对短缺变成相对丰富,劳动力就会从相对丰富变成相对短缺。在要素禀赋结构发生这种变化时,劳动者的工资上涨会非常快,低收入者所拥有的具有比较优势的资产(劳动力)就会越来越值钱;另一方面,资本的相对回报降低,高收入者拥有比较优势的资产的价值在下降。这会使收入分配得到改善。
因此,我认为要实现共同富裕,最重要的是按照比较优势进行创新,在一次分配中同时兼顾公平与效率,把蛋糕做大的同时把蛋糕分得越来越好,然后再辅之以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
(《北京日报》5.16 林毅夫)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