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中部某省农村开设近30年的敬老院,近日正深陷去留困境。据媒体报道,该敬老院收费价格低,人际关系和谐,深受当地老人欢迎,但因不符合该县关于养老机构人员配备等规定,无法办理相关证件,面临被取缔困境。
根据该报道,这所敬老院目前入住17名老人,其中6名是来自周边村庄的“五保”老人,大都独居、丧偶,子女在外打工。敬老院的承包者及其老伴和儿媳,是敬老院的厨师和护理员,他们3人是这所敬老院的全部工作人员。按照该县关于敬老院的文件,这所敬老院资质存在问题,如想继续经营,“至少要配备3到4名护理员、1名专职厨师以及安全管理员、保洁员等”。
这不禁令人思考养老机构到底应当如何运营和发展的问题。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外流,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难题日益凸显,“出门一孤影,进门一盏灯”,“白天听狗叫,夜晚闻鸡鸣”,是许多农村老人孤独生活的真实写照。特别是对一些患有基础性疾病,或因身体残疾丧失部分生活能力的老人,如果居家养老行不通,社区养老没条件,机构养老又面临资质不足的现实困境,那养老就更成难题。
近年来,老龄产业快速发展,许多城市甚至县城都布局了市场化、规范化、标准化的中高档养老机构,与之对应的是各地出台了一些养老机构设立的条件,包括护理员、保洁员、安全管理员以及专职厨师的配备数量等,这本来是好事,但在许多农村地区却“水土不服”。一些农村老人不愿或不舍得住这些养老机构,而“家门口”的养老机构又面临资质难题,反映出了农村养老市场的结构性矛盾。
解决农村养老难题,还是应当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农村老年人的自主选择。一方面,农村老人往往对价格特别敏感,定价超过一定范围,入住率就会大幅下降,使高标准的养老成为一种“不可及”的服务。另一方面,除了价格因素之外,还有农村老人生活习惯的问题。中国农村与城市的文化生活完全不同,费孝通先生就曾用“乡土社会”“熟人社会”来描述这种特征,一方面是安土重迁、故土难离,另一方面是“小圈子社会”,习惯于与熟人打交道。
在这种文化传统浸淫熏陶下的老人,虽然客观上需要养老机构提供的热饭热菜、日常体检、清洁服务,但同时也希望能时常围着老房子遛遛弯,跟老邻居聊聊天,在菜园里侍弄蔬菜花草。他们对机构养老的最大期待是一种“不离乡不离土的家门口的养老机构”,或许未必那么齐整和规范,但只要价格实惠、干净卫生,能够提供一日三餐,急事有人照应,就能解决很大问题。因此,农村养老机构应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一味追求高标准,其效果可能会适得其反。
(光明网 5.9 光明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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