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温州一则“居住几十年的房子面积差0.96平方米,孩子不能就近上初中”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针对当事市民反映的情况,该地区教育局回复称,用于初中入学的房屋产权建筑面积需在20平方米以上,据市民所述实际情况,该房产不符合入学要求。由于新闻涉及公众高度关注的教育问题,很快就在网上引发了不少争议。
事实上,将入学资格与房产面积挂钩的情况,此前已在深圳、菏泽等多个城市先后曝出,屡屡引发社会讨论。在具体房产面积门槛的设置上,各地的标准也不统一。在最新这起事件中,“0.96平方米”这个极其微小的差距,进一步放大了入学资格与房产大小挂钩的争议。
平心而论,一些地方设置此类门槛,出发点是明确的,那就是为学区房炒作降温。以温州为例,此前曾出现过8.6平方米的学区房售价超过百万元、35平方米学区房单价达到惊人的12万元/平方米等新闻。“买房不为住,只为买学区”的情况,既扰乱了房地产市场,也制造了社会焦虑。
制止学区房炒作固然必要,但在实施中还需认真辨析:在房屋面积上画线设槛,对抑制学区房炒作的作用有多大,会不会伤及无辜?据报道,该地区教育局划定“20平方米”底线是在2021年5月,但在当年年底,率先回暖的仍是“老破小”学区房,只不过最受欢迎的户型变成了20-50平方米。
另一方面,在这起事件中,孩子不能就近入学的当事人,已经在此居住几十年,孩子也落户于此。这些事实说明:当事人和学区房炒作无关,却不幸被新政策所伤。如果仅仅以房屋面积大小作为能否入学的标准,限制的很可能不是炒作学区房者,而是同一学区之内相对贫穷的家庭。
需要强调的是,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此类政策,要经得起法理和程序的审视。比如,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房产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不能就近入学”,是否与法律规定的原则相冲突?相关规定的出台,是否有法律的明确授权或者相应依据?
结合市民诉求和教育部门回应,不难看出,就近入学问题的症结,还在于各地优质教育资源的紧缺。促进教育公平,既要做好教育资源的“加法”,也要对不合法、理、情的管理思维和政策制度做“减法”。
(《中国青年报》5.13 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