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外出就餐,扫码点餐已经相当普及,虽提高了用餐效率,但这一方式,也带来了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的新问题。
近期,四川德阳市旌阳区法院就判决了一起因扫码点餐引发的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件,这也是四川判决的首例扫码点餐侵权案件。
前不久,罗女士在一家火锅店就餐,被要求扫码点餐。她提出用传统纸质菜单,被店员拒绝。而点餐关注的微信公众号,需要获得原告的“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信息”,并且只能允许不能拒绝。罗女士认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火锅店的行为不合法,于是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
四川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彭诗文认为,擅自收集个人信息这种行为是违法的,经营者搜集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之后,有可能自己擅自使用,也有将这些信息非法出售给其他经营者的风险。
最终,法院判决餐厅停止侵权,并于判决生效起10日内删除罗女士个人信息,并承担罗女士诉讼费用200元。判决书中明确提到:扫码点餐应是可选项,而不应该成为唯一选项,应当由消费者决定是否扫码点餐。
在2021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曾就“扫码点餐”的问题在官网发文,新技术应用不应成为限制消费者权利的工具,不应成为攫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借口。
(《光明日报》5.11 王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