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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对症治“网丑”

    《 文摘报 》( 2022年04月27日   06 版)

        在新媒体领域,尤其是短视频和直播平台,存在一种“网丑”现象,也就是以消极的“丑、怪、俗”表演来吸引眼球,以低级趣味来迎合受众。

        当前,倡导积极健康价值观的内容产品是主流,通过短视频或直播方式传播知识或文化艺术已经形成了潮流。大部分幽默内容或者唱跳表演价值取向也并不消极,基本在底线以上,并具有帮助人们减压放松,促进社会认同的积极意义。当下所说的“网丑”现象更多是徘徊在社会对公序良俗原则要求的边缘,在一片暧昧地带寻找某些能迎合部分低级趣味的消极形态,这种现象在目前的网络空间并不少见。

        从根本上说,“网丑”并非新生事物,在传统媒体时代或网络空间形成初期同样有“网丑”现象。对低级庸俗需求的迎合更是社会文化中的一般性存在。问题是,在当下的新媒体时代,短视频和直播等领域的内容生产面临着更加激烈的竞争,呈现出某种“内卷”的形态。

        在这样的情况下,吸引注意力往往成为极具压力的事。用反向或并不正面的趣味博出位、吸引人,就成为一些内容生产者的一种选择。而部分受众头脑中的“无意识”因素,也与“网丑”内容形成了呼应。网络空间中相对匿名的状态,也使得人们更容易释放某种低级趣味。这样的“示范效应”往往会让一些人难以抗拒诱惑。同时,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相比传统媒体有更加强烈的互动性,受众参与的综合成本更低。上述因素给“网丑”现象提供了生存土壤,甚至在某些方面形成影响,在平台上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劣币驱逐良币”效应。

        让“网丑”现象得到更有效的控制,需要多方面共同关注和参与。一方面,社会需要在相关领域树立更多规范,对“网丑”现象给予更清晰的制约,引导内容生产者传播正面积极、形式多样的产品。另一方面,平台需履行更多的主体责任,规范“丑、怪、俗”,给内容优质、取向积极的资源以更多正向回应。而“网丑”相关方需要从片面追求流量和曝光度的消极取向中走出来,不断追求向上提升。

        (《北京日报》4.18 张颐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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