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政府,会产生不同的市场经济。观察世界各国的经济,我们发现支持市场的政府都是一个有限和有效的政府。而摧毁、扼杀市场的政府或者是无限政府(即全能政府),或者是无效政府。
那么怎样实现有限和有效的政府呢?历史经验表明,法治是造就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的至关重要的制度基础。我们甚至可以说,在现代社会中,法治是目前人们所实践的、能够维持一个有限和有效政府的最好的制度安排。所以法治就成了我们所谈论的如何实现好的市场经济这一问题的一个核心。
法治不会自动实现,建设法治需要有推动力。同任何制度变迁一样,推动法治建设的力量首先来自利益相关者的自身利益,这其中包括所谓“经济人”的利益和政府的利益。法治会给个人和企业的经济利益带来好处,这比较容易理解。法治经济特别强调约束政府的行为,为什么政府会有积极性建设法治呢?实际上法治也会提高政府的利益,这包括多个方面:一是法治可以促使经济持续发展,从而增加政府税收;二是法治促进社会稳定,这也符合政府的目标;三是政府由很多地区、部门的官员组成,法治有利于政府内部的监督和控制。因此,基于法治的政府,将会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这样对政府整体的长远利益会有好处。
第二种推动法治建设的力量是来自外部的压力。中国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后,处在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之中。WTO的规则就是法治规则。在这种环境中,整个经济的游戏规则就同过去完全不一样了。所以外部压力是推动法治建设的一种力量。
第三种推动法治建设的力量来自知识,这是一种不能忽视的力量。虽然利益是强大的内在驱动力,但知识的力量不可低估。比如说,人们通常会以为法治约束自己(包括政府)总是对自己不利的。其实不然。从理论和实践中得到的知识会告诉人们,这种约束从长远来看对所谓“经济人”和政府自身都是有益的。因此,要想理解自己利益的真正所在,离不开知识。
中国以往的改革开放经验表明,内部利益、外部压力加上知识,这三种力量的结合将会使中国的改革一步步地向前推进。
(作者: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钱颖一)
(《北京日报》2.28)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