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初,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如今已形成一系列改革创新的制度保障,组织入市交易土地122宗568.5亩。集体“沉睡资源”变成“活资产”,土地“红利”给乡村振兴带来“动力”。
试点确定了“5123”工作方法和流程。“5”即五定:定主体、定途径、定方式、定形式、定用途;“1”即一议:决策权由集体内部经济组织会议研究;“2”即二示:入市事项和成交结果全部向群众公示;“3”即三审:乡镇审核、国土局审查、领导小组审定。最关键的是,显化入市收益的资金具体流向。特别在集体土地收益的分配环节,全权交由集体和农民自主决策。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实现国有、集体土地“同权同价同责”。但调查发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呈现“两小一散”特征,即总量小、宗地面积小、分布散,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较低,整合难度大。此外,农地入市后存在“不同权”事实,金融机构认可度不高,企业融资难,以及欠发达地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能力、监管能力有待提高。
基层人员建议,亟需细化农地入市细则,提升入市地块金融认可度,加强村级管理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集约化、产业规模化发展,助推城镇建设。
(《经济参考报》2021.12.28 马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