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意识形态决定着一个国家、一个政党的性质,决定着举什么旗、走什么路这一根本问题。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全面总结百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成就和经验,强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本期选择的文章分别从意识形态建设的合法性基础、文化作品的意识形态功能、主流意识形态需要主动融入网络生活、我国现阶段意识形态安全的立法策略等方面提供学者的见解。
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意识形态至少具备以下两个含义,一是统治阶级的制度化的思想体系,统治阶级通过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使之发挥着奠定统治合法性的功能;二是革命阶级致力于取得的“思想领导权”,是革命阶级夺取政权的舆论先导和观念基础。
意识形态的合法性来源于人民大众的认同,如果一个国家的主导意识形态脱离了民众认同,成为特殊阶级利益的遮蔽和辩护手段,就会丧失广泛的社会基础,沦为虚假的意识、空洞的说教。因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不容忽视的一点是必须坚持人民性,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真正创造者的观点,把坚持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根本政治方向和基本要求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
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就要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看,其作为我国“制度化的思想体系”,是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阶级意识,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归根结底是从人民中来的。
新时代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就必须凸显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意识形态建设。这要求聚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特别是人民精神生活的发展需要,不仅把解决人民的精神困惑、丰富人民的精神世界作为工作着力点,而且以树立人民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作为导向,努力绘就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精神图谱。
当然,追求美好生活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理想,也是建立在一个个现实的个人生活状态改善的基础之上。因此,还应该注重把解决实际问题和思想问题结合起来,在努力改善民生的过程中,既着眼于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共同需求,也注重不同人群的差异化需要,以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为目标导向,为意识形态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文化基础。惟其如此,才能在发展中回应好、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关切、思想困惑和现实诉求,更好实现“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真正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作者:清华大学高校德育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李江静)
(《科学社会主义》2021年4期)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