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国家医保局决定在全国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11月29日,北京市申请作为第一批开通地区正式接入国家平台。日前,首单异地参保人员来京就医的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已开通的病种为高血压、糖尿病和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成功结算。
该名来自青海省的参保人员,因患有乳腺癌,经青海省完成备案手续后,在该院门诊就医发生医疗费用179.63元,直接结算后医保基金支付129.63元,个人现金支付50元,减轻了参保人员的资金垫付压力。
本次试点门诊慢特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五个病种。试点人群范围是已在参保地完成试点病种待遇资格认定,并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继续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北京市医保局提醒,全国各统筹地区门诊慢特病范围存在差异,参保人员所患疾病是否属于门诊慢特病需依据参保地医保规定确定。
(《新京报》12.9 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