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最大的资源就是数据信息。今日头条在其主页界面以十分醒目的方式传递出“信息创造价值”的观念,可以理解其本质是一种中性的推销,是一种商业行为。只有准确真实的信息,才会有其内在的价值。如果是虚假错误的信息,甚至是恶意的欺诈信息,本身没有价值,也创造不了任何价值,但对社会的影响却是负面的。
再有,经济社会发展长期以来的条块分割和科层制结构,造成不同部门甚至是不同地区之间的资源垄断、市场分割,数字经济时代的数据、信息资源也不例外。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数字孤岛”,影响了科学的政策决策,埋下了潜在的数字风险,不利于经济社会的迭代创新。
制造业长期的发展产生了比其他行业更多的数据,但我们很少利用,主要是大多无权利用。如汽车工业发展百余年,像福特这样的公司积累了大量的行业数据,但这些数据多为福特公司所拥有,不会与外界,更不会轻易与同行分享。相应地,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人为割裂部门、单位和行业数据的现象,在数字经济时代依然大行其道,以至于一边是数字经济的突飞猛进、蓬勃发展,一边是许多人为制造的“数字孤岛”,造成了信息数据的极大浪费乃至垄断。
确实,许多开发、积累的数据并没有为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所充分使用。阿里电商有大量的第一手消费者、借贷者、生产商和供应商的数据,但也是不与外界共享的。数字经济时代,这样的数字孤岛现象却远不是孤例。事实上,许多专门做数据库的机构也都不愿与他人共享数据。譬如,做经济学研究的机构,现在使用比较多的是中国产业数据库、中国农村农户调查数据库、中国经济数据库、中国人口数据库等,这些数据库主要是通过购买使用。这些数据平台本身也是各自独立、收费使用,绝无共享。
当然,数据库的开发也投入了人力、物力、资金,数据就是知识,应享有知识产权保护,但各数据库建立后不能共享,就会导致数据不能为经济决策发挥更好的综合效能。这样的状况更需要决策部门及经济学、法学和公共管理学研究者重点关注,研究如何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来起到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作用,防止形成“数字孤岛”以及“数字孤岛”叠见,从而提高数据资源的流动性,降低数据资源的使用交易成本。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 史金易 王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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