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充分考虑“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特别是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以及全球农业关联性日益增强的背景下,把数以亿计的小农引入现代农业的轨道,实现小农现代化意义重大。小农格局在过去,在现在,在未来长时期内都将呈现出因农村土地制度选择安排而存在的必然性特征,对此不容置疑。
小农现代化不能背离农民的主体地位。中央反复强调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突出培养好家庭农场和合作社两类新型经营主体。以家庭农场作为小农发展的方向,以合作社作为组织小农的载体,在新发展环境下显现出旺盛生机。从长期看,推动两者系统融合成为实现小农发展的最佳选择。
家庭农场是我国小农经济发展的基本方向。家庭农场本身本源于农户经济,被视为当前农业生产经营最有效率的主体,在我国现阶段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其特有的适应于现代农业生产的本质特性。一是家庭经营。二是规模适度。既能满足家庭成员劳动力所能支撑的经营活动范围,达到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均衡点;又能确保收入水平能与当地从事非农产业家庭收入水平相当,或稍高于这个水平,实现收入均衡。三是一业为主。区别于自给自足、小而全的传统农户和从事非农产业为主的兼业农户,家庭农场以提供商品性农产品为目的,聚焦于农业生产经营环节,主要进行种养业专业化生产,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要收入来源,专业化生产程度和农产品商品率较高。四是集约经营。不仅劳动力、土地等资源要素配置达到最优,而且投入生产资料和生产费用成本控制达到最省。通过耕地流转,将土地、劳力、农机等生产要素适当集中,实现集约化经营、专业化生产,能够有效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形成小农发展的新格局。
农民合作社是服务小农的最佳载体。从全球农业发展的历史抑或是在中国的各类农业经营形式观察,现阶段合作社的发展都进入最好阶段。无论是欧盟抑或东亚,由于农民合作社内生的有助于降低市场交易费用、减少生产经营成本、增加从业者收入以及共享生产经营成果收益的运行机制和分配机制,农民合作社迄今仍然是全球覆盖面最广、生命力最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作社对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保障供给链、完善利益链意义重大。农业合作社在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搭建桥梁,让小农生产经营的成果达到产得出来、卖得出去、卖得出好价钱,实现省钱、省心、省力的互助互利、共享共赢的效果。
总之,要把推动小农现代化纳入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中来,以培育“家庭农场+合作社”为核心路径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小农现代化道路。
(《农民日报》7.11 张红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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