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历史时期,共同富裕的内涵也不同。站在当前历史坐标轴上,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共同富裕,是指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基础性制度更加协调,推进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同时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
所谓社会发展规律主要是指,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和疫情不断蔓延的影响,不仅一些发展中国家社会矛盾凸显,一些传统的发达国家也在就业、社保等方面出现危机,族群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不平衡问题导致了更多社会纷争。这凸显了共同富裕制度建设的迫切性。
所谓经济发展规律主要是指,必须适应市场发展方向,处理好各经济部类之间的平衡关系,保持投资、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主要环节的畅通循环。推进共同富裕,应当与激励创新、鼓励多劳多得、兼顾按劳分配和按各种要素投入分配相互统一起来。没有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成果,共同富裕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共同富裕”的制度建设应努力达到“共同满意”的效果。要通过社会协商的方式,增进对共同富裕社会制度的共识,讲清楚共同富裕的原则、实现路径以及可能遇到的困难。共同富裕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也绝不能无所作为。完善三次分配制度,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加强法治保障,是稳步推进共同富裕进程的正确方向。
(《中国青年报》10.27 董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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