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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1年11月02日 星期二

    再野化:一种生态保护修复的新理念

    《 文摘报 》( 2021年11月02日   06 版)

        随着人类影响的不断增强,地球上的荒野地快速消失,荒野价值及其稀有性愈加凸显。为应对生态危机,荒野保护行动在全球范围内兴起,国家公园与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方兴未艾,未来自然保护地体系将向着保护地球30%甚至50%区域的目标扩展。人们逐渐认识到荒野应当是更大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并且除了保护仅存的高价值荒野地之外,还需要进一步恢复受损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增强荒野地和保护地体系的连通性。在此背景下,再野化概念应运而生。

        再野化是指对受到较多人为干扰后的自然生态系统的重建过程,即通过修复自然过程和所有营养级上完整或接近完整的食物网,使其成为自我持续且具有韧性的生态系统,其中会使用到若没有发生干扰仍会存在的物种。这将涉及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范式转变。再野化的最终目标是在减少人类控制和压力的同时,恢复功能完备的本地生态系统(包括在所有营养级中的各类物种)。再野化后的生态系统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该是自我维持的,即它们不需要或只需要最低程度的管理(“自然在做它该做的事”),同时应认识到生态系统是动态的。

        在中国建设生态文明的背景下,再野化对于生态保护修复具有重要意义,亟须加强相关研究与实践:一方面,中国有悠久的土地开发历史,特别是在高速城镇化和经济快速发展的进程中,人类活动不断增强,人工设施不断扩张,许多区域中荒野程度显著下降,野生生物一度出现生存危机;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出现了农村空心化与农用地废弃、局部地区野生动物种群恢复、社会公众对野性自然日渐渴望等现象,这些都为开展再野化实践带来重要机遇。

        再野化与我国生态保护修复理念高度契合,同“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等生态文明思想高度契合。我国已经开展的生态保护修复实践为再野化提供了基础,例如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物种重引入等。此外,国土空间规划、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重要实践,也为再野化提供了新的历史契机。

        探索基于再野化的生态保护修复新理念和方法,需要战略层面的五项转变:从还原论思维转向整体思维,从工程性修复转向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从项目尺度转向景观尺度,从短期试点转向长期实践,从政府主导转向多方参与。在此基础上,开展荒野和再野化基础调查,保护仅存的高价值荒野地,探索“城、乡、野”系统性再野化途径,以荒野保护区和再野化区域为核心建立大尺度景观保护网络,开展基于再野化的生态体验和自然教育。在起步阶段,可选择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开展再野化研究与实践的试点、示范项目。

        (《光明日报》10.23 杨锐 曹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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