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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1年09月23日 星期四

    数字人格潜移默化地影响真实人格

    《 文摘报 》( 2021年09月23日   06 版)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来临,在实体空间之外产生了另一个空间,即数字空间或赛博空间,为了实现在数字空间的关系建构,个体身体存在在实体之外需要再建一个虚体,这是进入数字空间的前提条件。在数字化时代,人格的实体虚体化即所谓数字人格的形成。严格来说,数字人格并不能叫作人格。数字人格不过是基于数据和算法作为虚体存在的人的虚拟化表征,它的构成要素是与个体相关的各种数据,它的实质是数据的聚合体,它的形成途径是算法,它的载体是网络平台,而它的运行逻辑则是资本。数字人格实质上反映的是算法对人的控制,而不是对人格的真实再现;是个体借助网络平台实现网络行为的权利让渡,而不是人之为人的确证。

        网络为我们不仅提供了新的交往空间,而且提供了新的交往方式,形成了新的聚合关系。在这种新型聚合关系下,由于数字空间的出现扩大了人们之间的交往范围,提升了人们的交往效能,使得人们在短时间内很容易找到自己的趣缘群体,进行集体“自嗨”,从而催生了一种新型文化即网络文化。它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依附性增强。圈层文化的出现绝非偶然,它既有个体精神上的需要,又有资本的助推。它以小群体的方式满足了个体个性化、差异化的精神需求,增强了个体生活的丰富性、多样性,但在互联网平台的推动下,人们聚合在一定的圈层下,形成窄化的虚拟关系,逐渐形成对圈层群体的依赖。在不同的圈层中有不同的圈规、语言、礼仪等,它是圈层部落成员的标识。

        第二,具有封闭性和排他性。网络趣缘群体处于不同的圈子或圈层,很容易形成信息茧房,造成网络信息闭环。由于社交范围的狭小、社交圈子的固化,人们在圈层文化氛围中形成一种圈养型差异性群体人格。这一人格倾向不是网络虚拟人格,而是因网络虚拟世界的存在和作用而造成的现实生命实体的人格改变。

        第三,对个性自由的误读。网络趣缘群体成员通常比较小众,喜欢标新立异,趣缘群体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在现实生活规制中缺少或失去话语权的边缘人群的情感需求,因此,在趣缘群体中容易形成抱团取暖现象。个体也常常误把网络平台当成释放个性、张扬自我的自由渠道和途径,试图把自我变成最大的自变量。但实际上,网络趣缘群体的出现并未真正实现个体的自由,相反长期处于一种相对封闭的文化圈子中,一味“圈地自萌”或“圈地自嗨”容易造成对异己的敌视或排斥,形成对趣缘群体的过分依赖。而趣缘群体的意识形态、圈规和权力机制等,也带有强制性和压迫性,不仅个体必须认同,同时也排斥异己,形成壁垒。

        第四,集体无意识的形成。数字化平台常常通过投票讨论,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变成同意或不同意,喜欢或不喜欢,用选择、打分代替独立判断,不再面对情境化本身,而是进行量化、极端化,非A即B或非B即A。当意见被简化为一或非一、正面或反面时就是同一性的形成,它既表现为简单的极端化或单一化,又表现为同温层或圈层意识形态的形成,从而造成集体无意识。与此同时,网络圈层长期处于封闭、隔离环境又加剧了集体无意识。由于圈层自身的选择性、隔离性的特点,在圈层文化中逐渐形成了唯我独尊、排斥异己、党同伐异的圈层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反过来又对一定的圈层起到了维护作用。

        在这种网络亚文化中,圈养着一批热衷网络交友、游戏的青少年。不同的网络平台以不同的社群观念吸引着具有不同趣缘的群体,实现网络聚合。它们各取所需,维持着一种相互依存关系。个体以身份虚体的方式进入网络社交,长期处于虚拟网络空间,在圈层文化的熏陶下,作为生命实体存在的人们的真实人格就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社会科学报》9.6 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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