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媒体报道,长三角的一个村庄建了标准化的网球场,但由于不贴合村民需求,球场基本闲置,成了摆设,造成了很大浪费。
这一案例并非孤例。近年来,类似因乡村建设项目盲目追求“高大上”、因不符合农村实际而造成浪费的案例还有不少。2017年,福建省公布了一批乡村建设中糟糕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日前,福建省再次公布一批负面案例。其中,就有不少因在乡村修建大广场、城市化景观池导致乡土特色不足、利用率不高的案例。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那么,应如何从农民的需要出发开展乡村建设呢?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实行较长时期的城镇偏向的城乡二元发展战略。当前乡村建设行动要补足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的短板。为此,要把城镇基础设施网络(如供水、通信信息网络、交通网络等)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如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乡村建设不能简单地以建设城镇的思维、模式来建设乡村,表面上实现了城乡的无差异,但实际上是对城乡融合的最大误解。一言以蔽之,乡村建设行动应该“和而不同”。
(《光明日报》9.16 林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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