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流动性不断增大,一部分老年人为支持儿女事业、照料孙辈,“候鸟式”离家漂至陌生城市。他们在异地他乡面临着医保、文化差异、夫妻两地分居甚至语言不通等问题。尽管各地政府陆续出台优老政策,但有的政策相互“打架”,有的政策离落实落地仍有差距。
今年64岁的任建国自2013年起,每隔半年要跟老伴儿一起从吉林市来到石家庄照顾外孙。老人患有高血压、高血脂,加上心脏支架手术后需要药物维系,每天需要服用的药物多达5种。“吉林的医保卡在石家庄买药不行,因此每次去石家庄,我要去多家医院开药。5种药开足半年的量,提起来有10斤重。”任建国说。
原太原市老龄委一位工作人员反映,他经常到北京接送孙子,有时一待就是几个月,因太原医保卡在北京不能使用,而他每天都要服用降压药,有时药快用完了,只能让家人从太原买了再寄过来。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权益保障,从国家层面到各省市都出台了不少措施。相关条款从政务服务、交通出行、卫生保健、商业服务等方面,细化了不同年龄阶段老人可享受的优待事项。政策很好,但实际落地情况不一,有些政策甚至成了“空头支票”。
例如,车站、机场、医疗机构等场所设立老年人优待服务窗口,在个别地方形同虚设。与此同时,一些地方老龄组织的职能也在弱化。太原市一位长期从事老龄健康服务的工作人员坦言:“过去是协调各部门,现在只能搞老年宣传,组织点儿老年活动,处境很尴尬。其实,社会需要能体会老年人处境的政府组织去发现问题。”此外,多地老年人反映,几年前国家发文要求停办老年人优待证,凭身份证享受待遇,但在有些地方想要享受优待还必须持老年证。
(《新华每日电讯》9.14 任丽颖 哈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