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来党带领人民进行社会建设的实践,极大地重构了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呈现出超越西方“国家与社会”范式的社会构型与实践路径。相较于西方社会基于个人主义之上的权利共同体,中国的人民共同体是以人民集体利益优先的价值共同体。历史也反复证明,党和国家的每一次重大胜利都离不开党和国家与人民群众的相互支持,正是这种共同体的相濡以沫,意味着党领导的百年社会建设不可能走向西方的“公民社会”。可以说,人民共同体的思考路径,是我们从中国共产党百年社会建设实践的历史进程中进行经验总结、思想提炼得来的,也是我们从历史文化和文明价值的角度,对社会主义文明的肌理与运作逻辑及其如何应对“现代化”考验作出的一些新的思考。因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构筑的人民共同体的文明形态,也在更深的层次上提供了可以为不同国家、不同民族所理解和认同的文化价值观。
(《文汇报》6.27 李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