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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1年08月31日 星期二

    二手房按揭“高估多贷”隐患多

    《 文摘报 》( 2021年08月31日   02 版)

        近日,一位房产网络交易平台的业务经理爆料称,有些城市的二手房按揭业务办理中存在高估价、多贷款现象。只要多花点钱,办二手房按揭时就能多贷款,甚至能实现“零首付”。

        高估多贷“零首付”不是梦

        爆料的业务经理告诉记者,去年有家中介机构的熟人提示他说,有套房卖方要价230万元,通过提高评估价,贷款可以做到260万元。“还上几个月按揭,一倒手就能挣钱。”

        记者暗访了多家中介机构网点,多位置业经理说,由于地方政府按片区公布了二手房交易的指导价,房子的成交价低,评估价和贷款额的操作空间才大。否则,抬升过高,会引起监管部门关注。

        “1个月左右就能办下来。”一位置业经理说,评估和贷款的相关手续由中介协助办理,事后收取评估价的2%,中介服务费和“跑关系费”都包含在内。

        审批贷款时不会被银行卡住吗?面对记者的疑问,中介表示不必担心,中介公司协调关系,而且银行办理业务时主要看评估价,一般不看签约合同上的成交价。办按揭贷款时,让买卖双方按照评估价另签两份合同备案即可。

        防范手段形同虚设

        按常理,不管二手房的装修档次多高、户型和地段多好,办理按揭贷款的评估价都不能超过成交价。业内人士表示,一些地方银监部门管理严格,有些交易平台也规定二手房的评估价不能高于成交价的95%;地方住建主管部门也要求使用统一版本的合同。

        网络交易平台为杜绝违规操作,二手房买卖的三方合同是在网上起草签署的,而且不可更改。房产网络交易平台与所在地不动产管理局、银行机构之间也是可以调阅二手房交易的签约、贷款等信息的。

        但在执行过程中,部分办理二手房按揭业务的银行自备合同,让客户和买卖双方在面签贷款合同时,按照抬高的评估价另签合同备案,成交的签约合同和成交价被抛在一边。“只要对比网络平台上签约合同的成交价和获得的贷款额,就能甄别出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高估多贷’现象。”上述爆料人告诉记者。

        多方结成利益链,银行成风险兜底方

        爆料人告诉记者,部分评估公司与银行有着潜在的利益联系。有些中介机构、银行网点和评估公司为争揽业务,从业人员为谋私利,暗中通过抬高评估价和办贷款时另签合同备案的方式,帮买主实现多贷款的目的。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于光军认为,这一乱象,一是助长炒房行为,二是滋生金融风险。按照规定,一般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为20%~30%,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在40%左右。通过高估价、多贷款,这一政策被架空,银行的风控线被突破,使得二手房贷款业务的风险抵御能力下降。三是容易诱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腐败行为。

        对此,专家指出,银监部门需要加大对银行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的监管力度,履行好金融风险“看门人”职责。监管部门应明确,银行在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时,必须调阅买卖双方的签约合同,并将其作为备案材料,不得以另签的简式合同备案。还应进一步明确,从房地产网络交易平台到中介公司、银行,办理买卖、贷款业务时供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必须统一采用当地住建部门提供的带文号制式合同,银行不得使用自制合同。

        (《瞭望》2021年第30期 任会斌 朱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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